洁净手术室及辅助用房的净化装饰工程符合《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》GB 50333-2002并符合国家现行的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。
1.2工程范围
1.2.1手术部及其辅助用房的净化装饰工程。
2.总体技术要求
设计应洁污分流、功能齐全、选材及配置合理。
设备选择、装饰材料和施工分别要满足各区域的使用要求。具有先进性、高可靠性、实用性、经济性,配套设施齐全,全部技术指标包括设备、材料、包装、运输、安装、调试、维修全过程的各项技术参数必须符合或高于本条件书及国家建设部、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批准的《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》GB 50333-2002中所制定的指标,除应执行本规范外,应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、规范的规定以及其他相关标准、规范的要求。包括下列:
《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》
《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》
《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》
《医院消毒卫生标准》
《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》
《医院洁净手术部建设标准》卫生部2003、
《洁净室施工及验收规范》
《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》
《洁净厂房设计规范》
《洁净厂房施工及验收规范》
《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技术操作规程通风空调》DB32/TP(JG)
同时参考国家最新的标准与规范及国外先进的有关技术规范。